一. 發證標準
考生若通過科目已達該類別人員發證標準,即可於考後十日以個人帳號登入線上報名系統申請證書。詳細發證標準請參閱簡章 。

線上證書申請操作方式

 
二. 申請辦法

人員別證書申請及費用新台幣:200元,請檢附下列文件申請時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 填寫線上證書申請表,並確認各項基本資料
  1. 列印填寫完成之申請表
  2. 資料黏貼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繳交換證費用(請留意繳交期限,逾時此虛擬帳號將不能使用,需重新線上申請)
   申請表上包含乙組銀行虛擬帳號及應繳金額,請以轉帳或臨櫃繳款方式繳交換證費用。
            該組帳號僅限當次申請使用,請勿代繳他人之相關費用。

(二)、 以掛號郵寄申請表至以下地址。
     105608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2號8樓
     「ITE資訊專業人員鑑定考生服務中心」收

以上繳驗之資料,如查證為不實者,將取消其頒發資格。相關資料於審查後即予存查,不另附還。核發之證照將以掛號寄發。

 
三. 個資聲明

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會個人資料管理規定,本會及本會所委託的測驗協辦單位、考場承辦人在向您蒐集個人資料之前,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當您勾選「我同意」,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

  1. 個人資料之蒐集
    為完成測驗之各項考試庶務、報名資料確認、統計分析、證書發放、平台服務、客戶服務及傳遞技能檢定/教育訓練/資訊科技相關訊息通知服務及本會內部管理使用之蒐集目的,本會及本會所委託的測驗協辦單位、考場承辦人將蒐集您下列類別的個人資料: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電話、地址、E-mail、就讀學校、班級、學號等。

  2.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您的個人資料僅供本會及測驗協辦單位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於上述蒐集目的的必要合理範圍內加以利用至前述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3.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如您不提供或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要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個人資料、取消訂閱訊息通知,本會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4. 當事人權利行使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您可向本會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5. 各項通知服務、相關訊息之停止寄送
    可透過通知訊息中的連結取消訂閱,也可透過客服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就違反本個資聲明之行為,向本會反應。

個人資料同意提供:

  1. 本人確已閱讀並瞭解上述告知事項,並勾選「我同意」授權貴會於所列目的之必要合理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2. 本人瞭解此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並提供予貴會留存及日後查證使用。
※同意以上個資聲明後,再掃描 QR code 加入Line@好友。
 
四. 急件申請
加入Line@好友
  1. 請於線上完成申請與繳費作業後,加入證書線上客服QR code,使用手機拍照匯款收據或擷取網路銀行畫面(需完整呈現繳費帳號、繳費金額及轉帳日期),並告知單號由證書線上客服與您聯絡。(加入Line@好友即表示您同意個資聲明)
  2. 急件每張工本費300元。
 
五. 進階證書
欲取得進階證書,需通過該人員類別基礎證書,始得申請。但考試科目可不依照先後次序取得。 申請進階證書時,若未能提出該類別基礎證書或合格成績單時,將無法發給進階證書。
 
六. 成績保留
若應考人通過科目數,尚未符合發證標準者,可保留通過該科成績,待符合發證標準後始得申請,單科成績效力為三年期,逾時需重新應考。
 
七. 申請方式
每月1號截止前一月份之證書申請,本會將於收到申請表(郵戳為憑)後,一個月內核發,以掛號方式寄發;證書如無法投遞或逾招領期限退回本會,需由考生親至本會領取或自付工本費100元【轉帳-帳號後五碼,以利核對】,提供正確郵遞資料後,由本會重新寄出。考生各項文件如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一經查明,即取消資格,並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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