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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ITE鑑定學科題型為隨測隨評,作答完成按下結束按鈕後,各科目鑑定成績,
將於考場連線試務伺服器進行評分動作並立即於電腦螢幕上顯示您本次的成
績結果,完成後不再另行寄發書面成績單,若應考人有個別紙本書面成績單
需求者,請於鑑定現場監場人員宣布可離場後(每節正式測驗開始30分鐘內,
不得離場),攜帶個人證件向監場人員提出申請,列印完成之書面成績單由應
考人確認無誤後自行攜回,應考人離場後即無法入場提出紙本申請;若應考
人無紙本書面成績單需求,鑑定完畢則可直接離場。
二、如應考科目另有術科題型部份(數位學習類:線上課程帶領方法與技巧、數位
教學設計),學科成績立即於電腦螢幕上顯示。術科評分結果將於鑑定結束次
工作日起算10工作日後,公佈於ITE資訊專業人員鑑定網站,應考人可使用個
人帳號登入查詢。
三、鑑定成績將於鑑定結束次工作日起算,10工作日後公佈於ITE資訊專業人員鑑
定網站,應考人可使用個人帳號登入查詢。
四、如鑑定成績有疑義,可申請成績複查。請於考試結束次工作日起算10工作日
內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若未於指定時間內申請,逾時不得提出異議。
五、考生各項證件如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一經查明,各科成績即以零分
計算,並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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